注音: bǐng gōng bàn lǐ
解释:秉:掌握,主持。公:公法。根据公道办事。
出处: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十七回:“本部院凡事~,从不假手旁人。”
造句:邓小平《敌占区的组织工作与政策运用》:“应乐于接受,秉公办理,以调解方式为主。”
近义词:公正无私
反义词:营私舞弊
用法:作谓语、宾语;指按章办事
繁体:秉公辦理
常用程度:常用成语
感情色彩:中性成语
成语结构:偏正式成语
成语形式:ABCD式的成语
ABCD式的成语偏正式成语 带公字的成语带办字的成语带理字的成语带秉字的成语 第二个字是公的成语 第三个字是办的成语 理开头的成语 理结尾的成语 秉开头的成语